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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学法守法敬法演讲稿6篇(尊法守法懂法的演讲稿)

2022-11-24 15:46:00演讲稿范文

国旗下学法守法敬法演讲稿6篇(尊法守法懂法的演讲稿)

  演讲稿的写法比较灵活,可以根据会议的内容、一件事事后的感想、需要等情况而有所区别。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演讲稿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还是对演讲稿一筹莫展吗?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国旗下学法守法敬法演讲稿6篇(尊法守法懂法的演讲稿),以供借鉴。

国旗下学法守法敬法演讲稿1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X班的李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哎!这本书中怎么这么多错字,还有那么多不清楚的。不行我得去找书店老板,他明明说这本书是正版的”。有的同学劝我说:“算了,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又不是标准课本,就凑合着看吧。”“那可不行。”我说:“他可侵犯了我的权益,他应该受到处罚的”。

  我们实际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类似于以上事例的事情发生,但是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而放弃了讨回公道的机会,则使违犯法律的商家逍遥法外,更大程度上的实行违法行为。

  在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制定有许多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制定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许多的帮助。同时,也给那些不法分子以打击和制约。

  目前,我国有许多完善的配套法律,涉及到人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等。例如、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等。

  “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这句朴实的话告诉了我们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个人从出生直到去世就和法律结有不解之缘。我们踏进人生的第一声啼哭,就是我们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宣言”。在未成年之前,父母有依法教育和抚养我们的义务,我们有人身不受欢伤害的权利。到了法定年龄,我们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劳动的权力和义务,同时有保卫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义务。经济上有合法继承财产的权力,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社会保障的权利。我们一生都享有法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可以说,每个人的一生都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

国旗下学法守法敬法演讲稿2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人们常说,家庭教育是我们的第一堂课,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 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注意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谓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是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认真学习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我们只有将法伴随于我们的身边,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学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身边’!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国旗下学法守法敬法演讲稿3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转载请注明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现在胡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法治国描绘出宏伟蓝图。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国旗下学法守法敬法演讲稿4

  做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有人信奉“权大于法”的信条,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权;有人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看着别人触摸法律的红线,也心安理得“随大流”。殊不知,正是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将党纪法律作为束之高阁的摆设,当作为了个人私利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作了最坏的示范。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行为及出台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甚至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虽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确,但出台的规定于法无据,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给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乱以借口,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因此,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调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国旗下学法守法敬法演讲稿5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学法、知法、懂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常言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是维护社会安定、校园有序的重要保障。作为国家小公民,校园的小主人,同学们也有责任和义务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或许有的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很遥远,但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当你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交通规则?放学后,你有没有出入游戏厅、黑网吧等场所? 走进美丽的校园,当我们走在走廊里,会偶尔听到同学们嘴里传出难以入耳的粗话、脏话,并可能演变成武力,造成意外人身伤害;有的同学搞恶作剧,故意毁损学校的桌椅,拿走班级内的教学工具,损坏消防器材等公共设施。

  以上列举的种种现象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小错不改使他们越陷越深,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面对朋友,面对家人,他们青春稚嫩的脸上显露的是深深的悔恨与无助。在那么多鲜活的悲剧前,我们更应该引以为戒,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因为守法与违法犯罪往往只是一步相隔。

  在现今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重视培养遵法守法的意识,在行为和情感上增强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因为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美好生活,在此我呼吁,同学们平时抽出一点时间认真阅读一些法律书籍,了解基本的法律要求,并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谢谢大家!

国旗下学法守法敬法演讲稿6

  评委老师们,你们好:

  我是来自东河乡中学的学生,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是正在成长的少年学生,一方面,我们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做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修养品德做个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学习法律常识,做一个能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并知道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应该在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着良心说假话,闭着眼睛唱高调,我就说:其实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实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关键还是要看执法人的心思。执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张正义?可能吗?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执法者的拿手绝活呀。

  而执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这关键取决于社会的世风和官场的贪腐程度。在中国,贪腐已是那么广泛而深入,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已经形成,权钱交易的潜规则正如火如荼,阿谀奉承见利忘义的世风正在盛行。司法公正这坚守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贪腐所攻陷,法内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离带”存在?犯罪嫌疑人与公、检、法、鉴定机构,串通一气逃避制裁的现象,虽还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见不怪了?

  法律,只是个约束普通弱民用的。对于钱权阶层,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劳教所或监狱去了解一下,被关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关押服刑的贪官污吏是不是这里的“远来稀客”?至于钱权阶层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为他们已引发了汹涌的民愤,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而官方为了维稳不得不做出的一点表演秀来;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于官场内部内讧倾轧的需要而引发的借法律除政敌的一种现象。钱能通神,钱权影响力+公检法及司法鉴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势利和道德沦丧,足以使他钱权阶层能逍遥法外,而继续变本加厉地为害一方。

  有人说我也太偏激了,那么,你们扪心自问,我到底是说了真话还是说了假话。

  有越来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正义,可他们却遇到了钓鱼执法,扯皮办公,官员口大的现实,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公平,可他们却耗尽了家资、心力交瘁、最终还是举告无门、不了之。终于,他们已逐渐从梦境中醒来。现在,有冤不去诉,打掉牙齿自己吞吃的现象越来越多,因为他们已经看透世事:宁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访。这个现象的出现,是谁的悲哀?

  前一再指示:中国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会里,面对贪腐的法官(包括官员):“你跟他讲法律,他就跟你讲政治;你跟他讲政治,他就跟你讲权力;你跟他讲权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讲“法律。结果判你流氓罪,是铁案。当权大于法时,法律作为工具通常就是这样操弄的。”执法者犯法是执法,被害者维权是犯法。这就是最终结果。

  其实,我本想违心地说些好听的假话,去迎合别人的满意。

  可是我们可以现在麻木,当他们侵吞国有资产而变卖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这没有涉及到我的利益;当他们侵害家长利益而教育乱收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家的孩子都小;当他们任意开出天价医药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们一家都很健康;当他们勾结开发商任意抬高房价、恶意拆迁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有住房、不会有被拆迁的危险。

  但现在,当司法不公侵害到我个人头上的时候,还会有人来为我说话吗?